深圳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深圳大学 发布时间:2016-01-12 08:34:25 整理:一品高考网
深圳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排序,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同一项目综合排名相同者,先按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2016年6月1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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