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6-05 08:15:35 整理:一品高考网
海南师范大学201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我校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经讨论拟定各专项的招生人数后,按下述原则择优录取。
1、有足够的材料证明考生具有国家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
2、执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3】10号)第十七条规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文化成绩大于160,专业成绩大于70分,综合成绩大于60分。
4、满足国家要求的一级以上运动员的人数;
5、凡是发现在运动员资格审核及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hainnu.edu.cn/zhaosheng/examcheck2013/dangzhaocheck.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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