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表演专业江苏省外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2-29 20:56:28 整理:一品高考网
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表演专业江苏省外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在使学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着重培养学生的全面艺术素养和专业实践能力,使毕业生能从事专业演出、音乐创作、音乐制作、艺术管理等工作。多年来我们与多家专业文艺团体和演出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培养的优秀毕业生有的进入国家大剧院、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专业演员;有的考入上海音乐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音乐学府继续深造。近年来,我们紧跟社会对流行音乐专业人才的需求潮流,着重培养流行演艺人才,2013届音乐表演毕业生李琦获得“2013中国好声音年度冠军”,现已成功签约国际传媒巨头星空传媒集团旗下灿星文化,成功进入专业演艺圈。同时,我们培养的表演专业人才也可以在各大、中专及中小学校担任音乐教育与研究工作。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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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为 6800 元 / 生?年。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1.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2.符合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报名条件以及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五、报名考试办法
1. 考点设置
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表演专业江苏省外招生简章
2. 考生报名时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
3. 考试科目
①  音乐素质:视唱。
②  主试科目:声乐(含通俗唱法,自备CD、MP3格式伴奏,或用乐器自弹自唱,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器乐(含流行器乐)、舞蹈(含现代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准备1-2个作品,考试时表演其中一项。
③  加试科目:自愿加试,可从器乐、声乐、舞蹈中任选一项。
4.收取报名费、专业考试费220元(含钢伴,自备曲谱;初试、复试一次进行)。
五、文化考试与录取
凡考试合格者均发江苏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还必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及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试合格证在3月30日以前按考生提供的地址寄发。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招办)   0516-83500459(音乐学院教务)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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