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大学 发布时间:2015-02-10 08:30:04 整理:一品高考网
浙江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浙江大学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1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和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陕西、广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宁夏21个省(市、区)的文科生。
  2.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学习能力,进校后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的高中毕业生。
  3.申请者必须参加浙江大学组织的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专项考核。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人数:58人,按教育部规定签约116人。各项目签约人数根据生源质量可略作调整,其中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项报考。
  招收项目:民族打击乐、中音唢呐、低音唢呐、中音笙、笛子、中阮、二胡(中胡、高胡)、高音唢呐、高音笙(演奏传统笙的考生必须兼奏36/37簧加键高音笙)、柳琴、长号、中提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圆号、长笛、大管、单簧管、萨克斯、舞蹈、声乐、晚会主持、钢琴(兼合唱团钢琴伴奏)。
  招收指标:2015年各项拟招收指标参见下表,其中重点招收项目为:中音唢呐、二胡(中胡、高胡)、民族打击乐、长号、中提琴、小提琴、声乐(男中音)、声乐(女中音)、舞蹈(女生),确认签约时,根据2015年各项报考考生水平适当调整,宁缺毋滥。
项目 拟签约人数 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  降20分
民族打击乐 1 1 0
中音唢呐 1 1 0
低音唢呐 1 1 0
中音笙 1 1 0
笛子 4 1 3
中阮 4 1 3
二胡(中胡、高胡) 15 0 15
高音唢呐 3 0 3
高音笙 2 0 2
柳琴 3 0 3
长号 2 2 0
中提琴 6 1 5
小提琴 17 0 17
大提琴 9 1 8
低音提琴 3 1 2
圆号 1 1 0
长笛 1 0 1
大管 1 0 1
单簧管 1 0 1
萨克斯 1 0 1
舞蹈(女) 12 2 10
舞蹈(男) 6 1 5
女高音 5 1 4
女中低音 5 1 4
男高音 4 0 4
男中低音 5 1 4
晚会主持(女) 1 0 1
钢琴(兼合唱团钢琴伴奏) 1 0 1
人数总计 116 18 98

三、申请报名方法
  步骤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2.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报名系统),网上申请时间为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3月1日。
  3.打印《浙江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步骤二、书面材料邮寄
  考生须于2015年3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7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a.《浙江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含所修课程及成绩、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中以来的所有年级排名)。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e.音乐舞蹈类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光盘或录像带)。
  f.有乐团经验的同学需提供中学出具的乐团证明。
  g.所获各类考级证书。
  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a.考生将独奏、独唱、独舞高水平艺术团材料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b.用油性笔在光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地区、高水平艺术团项目、V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
  c.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d.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材料初审:从学校艺术团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考评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选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15年3月15日。
  2.现场缴费:2015年3月27日,初审通过考生在报到现场进行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
  3.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测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
  测试方式:考生现场展示,浙江大学全程录像,制作光盘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测试合格考生为浙江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生。
  5.签订协议书:浙江大学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生,并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
  6.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高水平艺术团优惠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 。
  注:浙江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拟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浙江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生。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88981979;
  浙江大学体育与艺术部:0571-88981308,87951993(兼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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