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来源:西南大学 发布时间:2016-01-06 21:13:15 整理:一品高考网

测试内容和标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足球:打点、绕杆射门、5*25米折返跑、颠球,根据基本技术和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入复试参加比赛。
守门员:手抛球+抱踢球、抛扑接球、对踢扑接球、5*25米折返跑、比赛。
网球:分初复试,初试为基本技术(底线移动交替击定点线路球、发球技术、网前截击及接高压球技术)和专项素质(五点小扇形折返跑);根据初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进入复试参加比赛。
游泳:按报名项目比赛(根据当年度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详细测试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报名现场公布。
(二)文化考试
1.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考试安排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晚  上
9:00¾11:00 14:30¾16:30 19:00-21:00
3月12或13日 语  文 数  学 英语
3.文化加试各科目的具体考试地点,现场报到公布。
4.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超过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能交卷离场。
六、录取要求
(一)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各项目的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计划的2倍。
(二)同意与我校签订拟录取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三)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体检合格。
(四)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少数经我校专家考评组认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我校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录取。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的30%。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我校专家考评组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评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核合格,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的20%。
(五)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予以录取,原则上安排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设置的本一批专业就读。
七、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电话:023-68367777,68367775,68252513
联系人:陈老师   谭老师 (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nzsw.swu.edu.cn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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