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来源:山西大学 发布时间:2016-01-31 17:15:54 整理:一品高考网

  1、铅球重量男子为7.26千克,女子为4千克;铁饼重量男子为2千克,女子为1千克;标枪重量男子为0.8千克,女子为0.6千克。
  2、专项成绩以山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现场测试成绩为准。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考生专项现场测试成绩、招生计划、组织运动队需求等因素,经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审定,将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信息及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山西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2、专项现场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山西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将结合生源省份的招生情况及学校专项训练需要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3、专项测试合格标准:田径项目须达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健美操项目专项成绩须达60分。
  4、专项现场测试及文化单考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项目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队伍建设情况,对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单考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专项测试达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最低标准的田径项目考生、健美操专项测试合格考生, 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试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总数的20%。其中,优先录取田径项目考生。健美操项目男生、女生计划分别为0-3人,如计划有缺额,则调整至有生源的项目,直至完成免试计划。
  其他专项测试达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最低标准的田径考生、健美操项目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总数的30%。
  其他专项测试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6、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七、监督制约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领导。
  2、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考风考纪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营造一个遵纪守法的考试氛围。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配备一支廉洁公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队伍,加强政策、业务、纪律等的岗前培训。
  3、充分发挥纪检和巡考人员的作用,加强对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监督。各项测试均进行全程录像,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实况录像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保管一年,以备抽查或复查。
  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和成绩及裁判员名单、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我校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治考、依法管考,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纪律的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030006
  招生网站:http://bkzs.sxu.edu.cn/
  九、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山西大学教务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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