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来源:东北电力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06 17:22:0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六、体育专项测试

1、龙舟运动

(1)专项素质:1分钟仰卧起坐、仰卧推举、2分钟俯卧上拉、1500米。

(2)综合评定:水上划船的协调性、水感等,运动员的基本条件,身体素质与能力,技术以及发展潜力等。

2、冰雪运动

测试项目与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项目保持一致。

七、录取办法及程序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合格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其他省份则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同)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由国际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通过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通过后方可被我校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未获得该项优惠政策的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4、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和学习基础情况,安排适当专业学习。

八、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优惠政策。

九、如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文件,将按教育部的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32-64806749

邮编:132012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箱:zsb@nee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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