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 发布时间:2017-02-07 10:48:03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文化课考试及注意事项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根据校测成绩,被我校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者方具有单独录取资格。

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自行于2017年3月20日-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自主报名、交费。2017年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其他考生则在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办法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不参加我校校测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或认定的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一测试与资格认定,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人选。

(二)经我校测试和审核的考生,将通过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我校将根据校测成绩,拟定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三)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要求,且专项测试均合格的考生,依照本人志愿填报我校所设专业(除本硕连读专业外,其余专业考生均可报考。同时,除浙江省外,外省理科考生只能填报理科类及文理兼招类专业,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科类及文理兼招类专业),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情况如下:

1.对参加统考且专项测试均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

2.对参加统考且专项测试均合格,同时体育专项成绩在当年报考考生中特别突出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该类考生排名顺序根据我校校测成绩排名确定。

3.专项测试均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被我校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考生排名顺序根据我校校测成绩排名确定。

4.未被我校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专项测试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以上第1、第2类考生对待,统一纳入排名(其中外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以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

(四)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17年有关文件执行。

(五)我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有调整,将按其最新政策执行。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86613530),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四)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电话:0571-86613087(体育部)、0571-86613520(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

九、本简章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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