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来源:重庆工商大学 发布时间:2017-02-08 14:54:06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凡未报名或未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2.测试资格公示

测试资格名单将于2017年3月4日-3月9日在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网上查询。

3. 体育专项测试报到及要求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11日9:00至16:00

(2)报到地点: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厚德楼1017)

(3)报到时须提交运动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成绩证明、近三年比赛获奖成绩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电子摄像,领取准考证。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4.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

(1)测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

(2)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

测试内容和标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主攻、副攻、接应二传专项测试内容:扣球、比赛、弹跳摸高

二传专项测试内容:传球、比赛、弹跳摸高

自由防守人专项测试内容:一传、防守、比赛

详细测试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测试现场公布。

5.文化测试

(1)根据教育部规定,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报名,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地点由有关省级招办确定。成绩公布后,学校根据生源质量,单独划定文化成绩合格线。

(2)其他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6.合格名单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各项目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计划的2倍。

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7.监督管理

(1)重庆工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

(2)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办法

经体育专项测试后,我校将选择其中部分运动水平高、文化成绩合格且思想素质好的考生作为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录取办法: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文化分数线,下同)。

2.少数经我校专家考评组认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我校专家考评组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评合格的考生,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文化考核合格,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获得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学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认定协议的要求填报志愿。重庆工商大学将为录取的学生提供广泛的选择专业的机会,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学制为四年。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七、其他事项

1.我校将专门成立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各项目考评组、各职能组等机构来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工作。

2.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5.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23-62769696

监督电话:023-62769372

监督邮箱:jiwei@ctbu.edu.cn

6.本简章由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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