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7-02-09 15:56:09 整理:一品高考网

6、测试现场全程录像,所有考生考完后签字确认本人的专项测试成绩。
六、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测试合格者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项目专项测试成绩优异者,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符合相关要求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确定并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
4、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湖南师范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5、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原因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731-88872809,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七、管理办法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八、其他
1、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凡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请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现场报到确认时出示保单方能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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