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录取原则)(2)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2020-01-09 14:34:14 整理:一品高考网
 

(3)乒乓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包括注册、报名)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的运动员报名。

(4)足球项目仅指11人制室外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报名)过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5)篮球项目仅限指5人制篮球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运动队管理部注册过以及参加过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全国女篮青年联赛、全国男篮青年联赛、全国(U19\21)青年篮球联赛、中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中国女子篮球青年联赛、全国男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全国篮球青年锦标赛、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的运动员报名。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与方法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12:0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录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http://bk.admission.scut.edu.cn),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选择报考类别,分为: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类(仅限一级及以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类。网上报名后,报考类别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2、报名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自行打印并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公章。

(2)运动技术等级证书证明:打印本人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个人信息页面。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获奖成绩证明:本人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运动成绩证明:本人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7)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单复印件。

(8)篮球和足球项目考生需提供主力队员证明(附件1)。

(9)游泳、篮球、足球和乒乓球项目考生需提供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附件2)。

(10)田径项目考生参加限制性赛事说明(附件3)

(11)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4)

3、报名现场确认

考生无需邮寄报名材料,根据测试安排,携带以上报名材料以及相关原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往届生)、符合报考条件赛事的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于报到现场进行确认。考生须认真阅读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和《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方法与标准》(附件5),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确认。

四、考生参加测试的相关事项

1、报到时间:2020年3月13日9:00-11:30。报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区体育馆。

2、校考测试时间:2020年3月14-15日,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游泳项目专项测试为全国统考,游泳考生首先完成我校网上报名(http://bk.admission.scut.edu.cn)后再于“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自主进行注册、报名、交费。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游泳考生须按照我校报到时间至报到现场进行确认,是否获得我校游泳报考资格以现场审核为准。

3、报到时须考生本人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予退回,现场进行考生图像采集。

4、考生须参加我校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上的项目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6、测试时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兴奋剂检测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体育专项测试费200元/人,体检费根据医院要求另计。报到时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资格认定

1、我校将根据招生项目、招生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入围资格。在资格认定时,根据不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别、项目、位置、性别的测试成绩分别给予资格认定。各项目视生源测试情况和运动队组队需求确定招收人数和资格名单。

2、我校入围资格名单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并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除游泳项目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外,其他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我校上述“资格认定”入围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公示的相关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另行通知。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类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且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确定并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相应控制线)65%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测试标准》及格线以上,并被确认具有入围资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相应控制线)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批次的省份,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参考线执行。

5、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myqiu@scut.edu.cn,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员将在我校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学习,只录取填报该专业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七、其他

1、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若在报名阶段发现上述情况,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上述情况,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上述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上述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若在考试中涉嫌上述情况,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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