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1-12 15:26:05 整理:一品高考网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及项目招生要求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男子)、足球(男子)、羽毛球。

2.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57人。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3.各项目报名标准

①田径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游泳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

③羽毛球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并参加过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羽毛球青年锦标赛等比赛之一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④篮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⑤足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必须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并根据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省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报考资格。

2.专业测试报名

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好《华侨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并按以下第3点报名应备材料的要求将复印件同时以邮政特快形式邮寄至招生处,邮寄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邮编:362021

联系电话:0595-22695678

专业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3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3.报名应备材料(请备好复印件邮寄,考试前必须带好原件以便验证。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①带有考生号的相关证明。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省招办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

④运动成绩证明

包括:获奖证书、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必须在有本人姓名的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⑤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往届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4.报名费:人民币150元/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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