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1-29 15:19:46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三)文化考试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类资格的考生,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核(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统考类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类资格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择优录取。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统考类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对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申请、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予录取。
3.高水平运动员学习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
六、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www.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追究制。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七、其它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拒签协议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作好个人有关信息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4.若教育部和各相关生源省份的政策有调整,则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5.考生来校参加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时,需缴交测试费,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6183371(9:00-11:30)集美大学招生办
0592-6180031(9:00-11:30)集美大学体育学院
传    真:0592-618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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