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2-24 21:30:00 整理:一品高考网
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运动项目有田径、足球、武术,招生计划为50名,分项目计划数根据合格人数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 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司〔2009〕33号)规定: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若生源省(市、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 报名方式:面报、函报。
(二)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2014年3月7日(函报考生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填写的报名表及所要求呈交的材料邮寄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30。)
(三)报名地点:西北民族大学城关校区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时须交验材料
1.甘肃籍考生按照要求填写《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表格下载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甘肃籍国家一级运动员须同时提供甘肃省体育局签发的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评定文件。外省籍运动员考生在报名时应携带户籍所在地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及认定证明。
2.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3.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网上可查)原件和复印件。
5.近三年最好成绩的获奖证书、成绩证书、参加体育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册(凡参加集体项目获得名次的考生,还须出具比赛场次、获胜场次等有关原始资料)、奖牌原件等。
6.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报考项目、姓名)。
(五) 专项测试费和文化单独考试费按甘肃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执行。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五、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一)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3月22日(星期六)(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体育馆。
(二)专业测试内容
1.田径
考生须考专项和副项各一项,考生所考的副项不能与专项重复。
2.足球
(1)专项素质测试: 30米加速跑、5×25米折返跑。
(2)专项技术测试: 多部位颠球、定位球传准、运球绕杆射门(守门员技术)、比赛能力测试。
3.武术
(1)专项素质测试:仆步抡拍、正压腿、正踢腿、腾空飞脚。
(2)专项技术测试:拳术套路、器械套路各一套(时间不少于1分钟)。
六、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执行)。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星期日)08:30分开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城关校区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
(二)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要求且报考我校者,即予录取。
(三)对参加学校文化课单考者,我校设置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监督办法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将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监察处)。
(三)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和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四)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咨询方式(区号:0931)
体育学院: 4512808,4512938(传真)
校招生部门:29383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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