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自然地怀疑他是从什么地方抄来的。问题就这么极端:如果是抄来的,只有给不及格;如果不是抄来的,那就太好了。我到图书馆查了两天最新到的期刊,看看有无类似的东西却不得要领。于是请教一位同事,问他该怎么办。
我这位同事对我提出的问题,倒显得有些惊异。他说:“如果你不能查出你的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我觉得这是常识,你却觉得这是个问题,好奇怪!”我不禁一怔:幸亏同事提醒,否则,那种委屈又会再版。
听了这一番教训后,我倒没什么惭愧的感觉.而是想起中国文化中好多好多莫须有与想当然的故事。
注:[国文]旧时指中小学的语文课。 [莫须有]原意是“也许有吧”,后用来表示凭空捏造。
1、本文写了三件事。请任选一件事?用—句话简要概括其内容。
答:
2、本文围绕中心选取了三个“类似的事”作为材料;三个材料的“类似”点是:
。
3、第二件事中,“于是我在小学所受的委屈再版了一次。”这里,“再版”一词的意思是:
4、第三件事中,当了教授的“我”对学生作业(论文)的处理是很慎重的,这从哪些地方可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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