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来源: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07 10:24:47 整理:一品高考网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一、学校全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部委码:12806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凤凰路主校区);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58号(迎宾路校区)

三、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

四、邮政编码:225300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专科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对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无要求。

3.男女比例:我院对各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的考生则同等对待,不作限制;

(2)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3)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要: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我院对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①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③各专业学费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中的招生快讯;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1000~1350元/年(以上各项费用均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④本院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学院同时设立了多家企业奖学金,奖励金额500~2000元/年,对于特别优秀学生,每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另有国家助学金每年3000元/人,助学率达30%。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23-86158999  86158666  86158030

2.传真电话:0523-86356530

3.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邮政编码:225300

4.E-mail地址:jsmyzb@sina.com

5.院校网址:www.jsah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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