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来源:西安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12 14:20:33 整理:一品高考网

  高等学校全称:西安体育学院

  学 校 代 码:10727

  校 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层 次:本科

  办 学 类 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 习 形 式:全日制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的情况外,结合我院专业情况,色盲、夜盲及发音器官有疾病者,体育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予录取。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统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专业课统考成绩一般不低于65分。

  (二)实行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不满额的情况下,依次录取第二、三志愿考生。

  (三)在专业录取上,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的办法,即按所报专业排列顺序由高分向低分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按第二专业排序由高分向低分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1、陕西省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投档,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或位次排序投档。

  在进档考生中,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进档考生中,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休闲体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等四个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除陕西省外,其他省份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投档。

  在进档考生中,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进档考生中,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休闲体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等四个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投档。

  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陕西省考生按照省招办相关文件进行录取)。

  若参加我院校考的生源不足需征集志愿时,我院可使用该省省级专业课考试成绩进行投档和录取。

  4、我院新闻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经济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综合评价,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在同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一般指各专业进档考生),我院将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某项体育成绩接近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某相关科目成绩突出)或身体条件较优秀的考生(如:男性考生身高185厘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六)西安体育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西安体育学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七)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

  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一)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统一招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接收试卷和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并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我院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我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新生录取名单在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备案盖章工作。

  (二)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政审、体检、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运动项目招生计划按文体综合成绩分省分项目择优录取。在录取中,首先录取能承担竞赛任务的免试生、运动技术水平达健将级(或武英级)的考生和近年来在国际性比赛中获前八名或全国性比赛中获前六名且能承担竞赛任务的一级运动员,其次根据我院实际及项目特点录取运动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和其他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资格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不满额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三)西安体育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西安体育学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 费:体育类4500元/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省物价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收费);新闻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3500元/年;应用心理学4500元/年;舞蹈学专业9000元/年;其他艺术类11000元/年。

  住宿费:650元—1200元/年(根据新生公寓住宿条件收费)。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有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体育学院。

  六、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9-88409422 (咨询热线) 

  网址:www.xaipe.edu.cn 电子邮箱:zsb@xaipe.edu.cn

  邮编:710068 

  八、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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