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

来源:广西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17-06-09 17:25:54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十七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它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 105%以内。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对考生身体状况作如下要求:

(一)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医药类及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对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进档考生,按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电子信息类(职师班)本科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模式,两年后将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本人志愿和学习成绩分流到电子科学与技术(职师班)和电子信息工程(职师班)两个专业进行学习。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2017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1000元,按各专业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18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以及校内设置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中心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2686118(兼传真) 

邮箱:gxgzsjyb@sina.com

网址:http://www.g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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