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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经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九、招生条件及报名方法
(一)招生对象: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外语语种:我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五)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六)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十、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各省区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普通类及中职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省招办投档规则,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均执行省招办录取规定。
(三)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类专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3.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投档,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五)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六)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额满,根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十一、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二)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1200元/人/年,助学金500元/人/年;
(三)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联系单位,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周六周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十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二)住宿费: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十三、学校地址、网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    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 86650006 86650007
学校网址: www.zzjm.edu.cn
E-mail  : zzcj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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