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学类招生简章(2)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8-01-14 09:40: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报名方法与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
  考生首先须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2日开始,截止到对应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我校报名表、一寸报名照2张、报考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专业考试
  初试设有4个考点,复试在上海举行。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初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初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
  4、现场确认及考试安排:

考点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现场确认、考试地点
安徽合肥 
(初试)
待定 待定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待定)
吉林长春 
(初试)
2018年1月25-26日 2018年1月25-26日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山东济南 
(初试)
网上确认 2018年2月24-25日 以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上海 
(初试)
2018年2月28日-3月1日 2018年3月1-2日 上海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传播楼音乐学系
上海 
 (复试)
  2018年3月3-4日 上海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传播楼音乐学系

 
 
  特别提醒:1、根据山东省招生管理部门要求,山东省考点考生还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从2018年1月31日开始,截止到2018年2月7日下午5点。考生请于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安徽省、吉林省考生还必须分别按照安徽省、吉林省考点有关规定参加对应网上报名。
  2、初试结果及复试安排公告,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网站(http://music.ecnu.edu.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初试。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非上海生源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为:钢琴100分、声乐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计算公式:校考专业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钢琴、声乐两门成绩中分数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分数低的一门为副项。
  上海生源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根据上海市音乐类统考成绩、按比例重新计算,要求统考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声乐两门统考成绩中分数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分数低的一门为副项。我校将重新计算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公式:校考专业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4。
  (2)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声乐、管弦乐):
  校考专业成绩以专业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100分。考生乐理、视唱、听音成绩须合格,合格线为各科满分的40%,但不计入总分。各单科满分为:专业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
  2、合格证颁发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和方向,依据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人数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校考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份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否则校考专业合格证无效。
  3、校考专业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校考专业成绩。考生请务必记住现场确认时所获准考证号,以备查分使用。
  4、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报考资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我校根据不同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录取时文理统一排序。
  音乐学 (音乐教育)专业 :学校按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校考专业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声乐、管弦乐):以校考专业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可兼报不同招考专业、方向,录取时按各招考专业、方向分别录取。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音乐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200241)
  交通:江川3路、闵行11路、180路、958路、虹桥枢纽4路、729、上奉线、闵吴线、江川5路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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