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来源:天津城建大学 发布时间:2018-02-01 17:21:05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期进行,在艺术本科批次填报,具体批次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源地为我校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省份;
  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
  4、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5、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六、录取原则 
  1、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2、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课成绩+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说明:当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方法冲突时,按生源所在省计算方法为准。学校录取时按专业类(设计学类)录取,最终解释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收费政策,根据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2、为了使学生安心学业,解除后顾之忧,经过学校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社会上爱心企业、个人的援助,基本上形成了“奖、贷、助、勤、减、免、补”立体的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帮困助学金等。学校资助项目包括:低保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此外还设有800余个勤工助学岗,其中有650余个岗位专门为特困生设立。
  八、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标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生源地。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022)23085247
  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
  E-mail:zhb@t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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