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2018-02-11 10:08: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新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促进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拓展对不同特长、潜质考生的选拔渠道,现将我校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志向远大,身心健康,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460名,其中普通类420名,美术类40名。

测试类别 科类 招生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 计划数
自然科学类 (85人) 普通类 数学类(按数理类培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专业)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25
应用心理学 (不限) 5
化学类(基地班)(生物技术、生物制药、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材料化学)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55
工程技术类 (235人) 普通类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物理或技术或化学 30
电气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物理或技术或化学 20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物理或技术或化学 20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物理或技术或化学 20
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管理) 物理或技术或化学 30
纺织类(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化学或物理或历史 30
工业设计(按工业设计类培养,含工业设计、包装工程专业) 物理或化学或历史 20
轻化工程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2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10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生物或化学或物理 10
丝绸设计与工程 物理或化学或历史 5
服装设计与工程 物理或化学或历史 10
建筑学 物理或技术或历史 10
经管人文类  (100人) 普通类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不限) 15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不限) 15
电子商务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物理或化学或地理 10
法学类(法学、社会工作) (不限) 15
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不限) 15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日语) (不限) 15
新闻传播学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 历史或地理或政治 15
美术类    (40人) 艺术类 表演(人物形象设计) (不限) 20
美术学(商业插画) (不限) 20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s.zstu.edu.cn)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16时。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人限报1个测试类别。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二)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18年3月16日16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并扫描(或拍照)上传(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上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拍照上传(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每页可放4张获奖证书);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浙江理工大学的理由、目标专业、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拍照上传,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别提醒:
  1、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上述124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3、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表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评审:
  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12分,C等计6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高的等第)。
  1、普通类:分测试类别,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4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材料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同等条件下,参考学考等第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入围。
  2、美术类: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
  3、素质特长生:经我校认定满足以下专项特长条件之一者,按获奖等级,以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普通类比例名额),并公示。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浙江赛区竞赛(省级联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东润丘成桐科学奖(物理、生物、化学、计算机)铜奖及以上。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的品牌项目,并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科技创意比赛等),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或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获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以第一发明人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接受他人转让的专利,且经我校专家认定具有创新潜质。
  c.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现场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主要有“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
  d.艺术体育类:艺术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考生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等活动入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不含合唱项目)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证书。体育类特长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e.其它特长类: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它特殊才能的考生,如具有创新创业潜质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我校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
  (二)综合测试:
  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
  4月14日为素质特长项目测试认定(已通过材料评审公示具有素质特长的考生);15日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测试,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经管人文类、美术类分类分组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考试顺序抽签确定,全程录像。
  
QQ截图20180210084335.png
 
  注:以上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取整数。
  (三)我校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4倍比例,分测试类别确定获得“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围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五、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8年统一高考,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0%,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美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其中,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美术学(商业插画)在艺术类第二批提前录取。我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二)我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重点参考物理、化学)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同前)。
  ①普通类: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占2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占30%、高考文化成绩占50%。
  即“三位一体”综合成绩(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150分)+综合测试成绩(225分)+高考文化总分×0.5(375分)。
  ②美术类: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占1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成绩占30%。
  即“三位一体”综合成绩(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0.5(75分)+综合测试成绩(450分)+高考文化总分×0.3(225分)。
  注:录取时,学业水平考试等第采用考生最终获得的成绩。
  六、其他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三)“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四)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320】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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