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发布时间:2018-02-25 16:29:23 整理:一品高考网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
 
  第五条学院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毗邻钱塘江,校园占地900余亩,是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六条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7031。
 
  第四章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只招收普通类考生;
 
  3.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我院专业2018年选考科目要求;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5.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6.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相关工作;
 
  7.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无色盲、色弱;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在[身高(cm)-105]*90%KG至[身高(cm)-105]KG之间;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在[身高(cm)-110]*90%KG至[身高(cm)-110]KG之间;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十一条2018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为8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序号 专业(招考方向) 科类 计划数 选考科目要求
1 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 普通类 80 历史、地理、生物
  注: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2018年我院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第五章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2018年3月3日至3月25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书面材料递交与初审: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8年3月25日前以下面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不建议使用其他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页面打印,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3.如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申请材料已收悉”,请注意查询。
 
  第十四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数据为准。初审阶段调取数据下载时间截止2018年3月25日。录取阶段以系统中提供的学生最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初审结果于2018年4月4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4月12、13日到我院综合素质测试点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由学院发放准考证。
 
  第六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15日。
 
  第十七条我院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和体检。
 
  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1.面试
 
  (1)形体五官;
 
  (2)举止风度;
 
  (3)动作反应;
 
  (4)语言表达能力:朗读指定材料;
 
  (5)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2.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裸露部位疤痕。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依据空中乘务体检标准综合审定。
 
  第七章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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