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2)

来源: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8-03-02 09:05:4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到考生志愿专业。如果总分相同,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美术基础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5、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就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正式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退档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三)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独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3日8:00至15日18:00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十一、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8年3月15日前,单独招生宣传。
  (二)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学校志愿。
  (三)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我院官网(www.schxmvc.com.cn)“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四)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前,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将《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招就处。
  (五)2018年3月16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报名考生数据库。
  (六)2018年3月26日,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生专业志愿数据库。
  (七)2018年3月27日—30日,在学校官网上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单。
  (八)2018年3月30日8:30-17:00,公布名单上的考生到学校交验材料、领准考证、看考场。
  (九)2018年3月31日9:00-17:30,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十)2018年4月4日,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018年4月5日16: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集中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2018年4月6日—4月12日,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在4月12日前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就处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2018年4月13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三)2018年4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新生报名缴费、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缴纳学杂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由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以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二)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十公开、十条禁令”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四)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单独招生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学,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退档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三)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我院今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四)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五)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
  (六)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正式公布的为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部门与方式
  招生录取咨询部门: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28-84811011
  传真:028-84811022
  监督电话:028-8481105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3833号
  学院网址:http://www.schxmv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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