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4)

来源: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03-07 20:14:42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六、单独招生时间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1月26日前 公布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1月26日前 公布素质测试方案、专业技能测试考纲、专业面试大纲、特长测试方案。
3月3日8:00—15日18: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首页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选择“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填报。
3月19日8:00—25日18:00 登录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及缴费。
3月28日-30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3月30日 1.考生熟悉考场(16:00—18:00)。
2.报考特长类及申请免试录取考生,至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9:00—16:00)。
3月31日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特长测试。
4月4—5日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至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将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4月6—12日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3.我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我院将发布征集公告,未录取考生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填报。
4月12日前(不含当日) 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4月13日12:00前 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月30日前 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组织考试,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二)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学籍异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资助体系
我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认真进行政治、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空乘及航海类专业按照我院专业报考条件执行。
十、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十一、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
监察电话:028-82680056
传真:028-82690045
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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