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3-14 整理: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新疆地区
1、国标代码:10850
2、学院全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学院性质:省属工科院校
4、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专科
5、校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6、办学地点:南京市仙林大学城
7、录取规则:
(1)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对专业进档考生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之和计算录取分,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办法确定。
(3)根据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高考(论坛)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根据相应政策给予照顾。
8、学院在新疆投放的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招生计划系我院与新疆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联合办学。由于学院无清真食堂,只招汉族考生。
9、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部分减免学费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10、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11、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46
咨询电话:025-51587884、51587885、51587886 传真:025-51587881

外省(不包含新疆)
1、国标代码:10850
2、学院全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学院性质:省属工科院校
4、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专科
5、校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6、办学地点:南京市仙林大学城
7、录取规则:
(1)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对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之和计算录取分,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办法确定。
(3)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我院不进行单独校考。
(4)对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以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录取分,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办法确定。
(5)根据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高考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根据相应政策给予照顾。
8、我院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部分减免学费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9、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46
咨询电话:025-51587884、51587885、51587886 传真:025-51587881
学院网址:http://www.n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iit.edu.cn
1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2、本章程解释权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江苏地区
高校代码:11511770(海外本科直通车、艺术类中学合作办学)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批次: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校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录取规则:
1、本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论坛),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即2C4C1合格;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4、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总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我院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院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8、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9、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niit.edu.cn)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46
咨询电话:025-51587884、51587885、51587886 传真:025-51587881
学院网址:http://www.n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iit.edu.cn
1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12、本章程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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