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5-02 整理:招生简章


二十一、2012级新生除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余一年级上课地点均为学院南校区,部分专业二、三年级后上课地点为北校区。学院南校区设有清真餐厅,少数民族考生可酌情报考。

二十二、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二十三、本章程由本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四、招生办地址: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2室。

咨询电话:北校区010-82595061,010-82595116,010-82595042,010-82595048

南校区010-80358899-725、726、727   国际教育学院010-84928942,010-84928742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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