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5-29 整理:招生简章


(三)学院设立一、二、三、四等“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获奖学生比例为35%。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有关我院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招生办公室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 022-22410960、022-22410969

学校网址:http://tj.ustb.edu.cn或http://www.ustb.edu.cn/tj  www.gaokw.com

电子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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