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住宿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人·年。
7.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金:学校每年安排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和资金,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报酬为10元/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工作量。有临时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校内困难补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20-39366042
传真:020-39366042
电子邮箱:gzdx1995@tom.com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电子邮箱: zhaosb@gzhu.edu.cn
学校网址:http:// www.gzhu.edu.cn/
招生网址:http:// zj.gzh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广州大学于2010年3月1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大学2010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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