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美操项目
考核内容共分三项:(1)竞技健美操自选套路(50分);(2)基本技能(40分);(3)基本形态(10分)。聘任裁判员5—7人,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技健美操规则》进行评判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裁判员得分的平均值即是考生的最终成绩。考生所需的伴奏带、光盘等自备。考生的最后得分在80分(含)以上认定为合格,8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其中高考免试的考生最后得分需达到90分(含)以上方能认定为合格。
3、乒乓球项目
根据考生报考人数的多少选择赛制,比赛执行中国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决出名次后由裁判员依据比赛名次先后及评价内容从高到低进行打分,考生的最后得分在80分(含)以上认定为合格,8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其中高考免试的考生最后得分需达到90分(含)以上方能认定为合格。
九、录取办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高考报名),其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若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则需参加其统一测试并合格。
我校将对公示备案的合格运动员,按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规定予以办理录取手续。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试,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育任务的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十、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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