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11-30 整理:广东高考网

  3.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公布后第一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系统采集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17时)。
  七、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特长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志愿可在我校2013年各省实际投放的一本批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选择填报,我校可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但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相同。
  原则上合格考生可在我校录取线下延20分但不低于一本线范围予以录取。
  4.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八、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   710064
  招生办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    真:029-82334099
  团委联系人:张永
  团委电话:029- 83135151  82334068
  网址:http://zsb.chd.edu.cn   (长安大学招生办)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白底为宜、小于10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须现场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意: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信不作为现场确认的证件)。
  5.合格考生不交录取押金、不签订协议,以高考志愿为准。
  6.网上提交报名时请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重要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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