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06 10:34:25 整理:一品高考网
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全面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着重传授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生能在高等学校及中小学校胜任音乐教育与研究工作,或从事艺术管理、专业演出、音乐制作、音乐创作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省份 计划数 考试类型
音乐学(师范) 山东 20 校考
江苏 待定 省统考
江西 待定 省统考
湖南 待定 省统考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为 6800 元 / 生•年。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符合所在省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五、考试办法
(一)山东省
1.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省份 报名 缴费 考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科类
山东 网报:1月12-19日下午5点
2月3-6日下午5点
http://www.sdzk.cn
网上缴费:200元/人
(初试、复试合一)
2月10-11日 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艺术文
    注:1.网上报名以考生在线完成缴费为准。
    2.准考证打印见生源地网上报名系统通知。
    3.所有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音乐素质(60分):视唱。
(2)主试科目(200分):声乐(含流行唱法,音乐剧唱法,以上两种唱法可自备MP3格式伴奏,或用乐器自弹自唱,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器乐(含流行器乐),以上任选一项。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
(3)加试科目(40分):以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可以不加试其他科目;以器乐为主项的考生,则必须加试声乐。
3.成绩公布及查询
我校将于2017年4月上旬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二)江苏省、江西省、湖南省
江苏省、江西省、湖南省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直接使用相关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2.学校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简章内容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6)83403687(音乐学院)、83403064(校招办)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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