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3)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1-10 整理:招生简章

2、我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艺术设计(中韩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韩国语达到韩方教育部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韩签证,获得韩国签证的学生,可以进入韩方大学三年级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完成韩方大学规定的学分并达到韩国语标准后可获得韩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然后返回我院完成规定的毕业展演后,可获得我院颁发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韩语未能达到韩方大学入学标准的学生可赴韩国先学习韩语,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韩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两年内韩语仍未达到韩方大学的入学要求,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备注:
1、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必须获得高中毕业证,及遵守我院的有关规定,否则无法办理出国手续。
2、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必须修完我院专业课学分,如公共课学分未能修完,可在完成国外大学的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回我院继续学习一年,在完成必修的所有学分后,达到我院本科毕业生要求,方可获得我院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3、我院将为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增设英语和韩国语的相关课程。
4、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山东艺术学院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学费与相关专业相同。在国外大学学习时,按澳方和韩方大学的即时学费交纳。(澳方大学现时学费约为澳币1.8-2万元;韩方大学的现时学费约为韩币500-600万元,因汇率的波动和其他因素,学费每年都有变动。完成该项目全程学习费用较大,考生需根据家庭经济能力慎报。)


声明:
1、以上公布的201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2012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艺术类各专业学费较高,希望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6423300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电话:0531—86522028
网址:http://www.sdca.edu.cn


附件1:2012招生专业考试表--本科考试表.xls
附件2:2012招生专业考试表--省内专科部分.xls
附件3:2012年招生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省内本科).xls

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省外部分
一、招生条件和对象
1、外省招生条件和对象要求同省内部分。
2、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等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考点设置
2012年我院省外考点设在湖南、河南、安徽、陕西、黑龙江、江苏、北京(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三、报考要求
1、音乐类、表演类的外省考生既可以在设立的各考点参加报名考试,也可在山东艺术学院参加报名考试,但不能重复报考,否则将以首次报考成绩为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学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但省外不设立考点,外省考生需到山东艺术学院参加报名考试。
3、其他专业类别考生报考要求:非音乐、表演类的外省考生可以在设立的省外任何考点就近参加报名、考试,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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