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美术类招生简章(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1-17 整理:招生简章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

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2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A学费标准:

本科:绘画专业、雕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中国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B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C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6、学生毕业后实行国家政策指导,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报考艺术教育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学专业)学生在四年的本科教学中,除学习美术专业课程以外,同时接受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普通话测试等课程的教学。在四年学业完成后获得本院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还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专、成人教育学院(设有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www.mei-shu.cn

成人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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