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入选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理科达到B+B、文科达到BB,且必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优录政策分为A、B、C三个等级:
等级A:高考成绩在江苏省本一省控线下5分内(含)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B: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C: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且加10分安排专业。
六、培养措施
1、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按其特长和报考条件可参加我校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2、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强化班的选拔。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210046)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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