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在省招办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组织进行。只有笔试,没有面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是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知识,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命题依据为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命题范围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六、报名及考试录取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3月21日-4月20日 | 登录我院网站(www.spvec.com.cn)进人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现场报名。 |
4月17日-4月20日 | 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
4月23日 |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
5月上旬 | 在我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5月中旬 | 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1、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调剂录取。
3、凡被我院自主招生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网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送省招生办审批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享受奖助贷学金及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各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自主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学院将计划调到普高统招批次录取。
4、自主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一号邮编:710100
联系电话:029-856468108564731085647313
传真:029-85646811
QQ咨询:17873479161446101585
学院网址:www.spvec.com.cn邮箱:12831-zsb@163.com(招生办)
乘车路线:可乘坐K600、600、500、323、229、215、260、游9(320)路公交车到长安区老区政府站下车,换乘905、917路公交车即可到。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