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3-04-13 整理:一品高考网

6、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3年高考录取使用。
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报名及测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中学推荐的人选由各中学在学校和班级内予以公示。
5、自主选拔录取结果可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查询,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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