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3-05-01 整理:一品高考网

(4)凡不符合《长江大学201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二、考试与录取
(一)报考我校普通专升本的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6月1日上午 8:00—10:00 英语﹙含听力﹚(满分150分)
2013年6月1日上午 10:30—12:00 计算机基础(满分100分)
和声学(音乐表演专业) (满分100分)
舞蹈概论(舞蹈学专业)(满分100分)
2013年6月1日下午 15:00—17:00 专业科目(满分100分)
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三)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详见准考证)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3年5月31日15:00至17:30
长江大学教务处考试中心(东校区行政楼一楼105室)
(五)考试要求:普通专升本考生必须带齐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参加考试。退役士兵考生必须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参加考试。
(六)录取规则:
1、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我校将划定英语和专业科目最低控制线,在附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所有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在公布的专升本计划内分专业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专业成绩。
各科目最低控制线的确定方法:
﹙1﹚英语
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按其专业招生计划的1:2的入围比例划定英语科目最低控制线,其它专业按专升本招生总计划(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除外)的1:2的入围比例划定英语科目最低控制线。
﹙2﹚专业科目
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1.2的入围比例划定专业科目最低控制线。
2、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
按所有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50﹪比例确定(当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
(七)通知书发放: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将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备案通过后的学生,我校发放普通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八)报到: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与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三、收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30元/生。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1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四、学籍管理
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脱产学习,学籍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要求进行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学和转专业。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确无法实行的安排插班教学。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3
招生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
咨询电话:0716-80671670716-8060550
投诉电话:0716-806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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