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学费及监督
(一)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2013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2012年的学费标准为585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
(二)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全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十、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人:周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7338
学校网址:http://www.znufe.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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