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须知(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0-11-15 整理:一品高考网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二)毕业初审[验核-初审-交费-交表]

  1、验核考生到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经校对正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①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考生应提前一个月以上持毕业证书原件前往办理,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联系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

  2、初审招考办通过程序进行毕业初审,初审后,考生领取:

  (1)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

  (2)毕业登记的初审“凭证”

  (3)《考生档案袋》一个

  3、交费凭考办打印的初审“凭证”交费,每证30元

  4、交表凭初审“凭证”和交费收据上交以下材料:

  (1)经校对正确、已在考生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交复印件)

  (2)招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还须上交招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①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复印件。②《学历鉴定证明》的复印件(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4)自备符合规格的小信封一个(填写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贴足邮资,信封的左下角要注明准考证号、申请毕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学历层次,信封用于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该项按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具体要求执行]

  (5)《考生档案袋》一个(考生应准确填写袋面上的各栏目)

  请考生注意:(1)区、县级市招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2)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3)申请毕业的审核结果一般在初审后4个月通知,届时可上广州招考网(www.gzzk.cn )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应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然后参照省自考办相关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附件:办理学历证明须知(新)

  (注:自2010年6月1日起办理学历证明以此须知为准)

  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

  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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