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六校高三第二次联考语文试题及答案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12-15 21:25:56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6届高三六校第二次联考
语文试题
命题学校:广州市第二中学 
2015.11.5

第Ⅰ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最能清楚地将一个自由国家和一个在专制政府统治下的国家区分开来的,莫过于前者遵循着被称为法治的这一伟大原则。撇开所有技术细节不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先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并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自己的个人事务。虽然因为立法者以及那些执行法律者大都是不可能不犯错误的凡人,从而使这个理想永远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但是法治的基本点是很清楚的,即留给执掌权力的行政机构的行动自由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虽然每一条法律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自由,但是在法治之下,却防止了政府采取特别的行动来破坏个人的努力。在已知的竞赛规则之内,个人可以自由地追求他私人的目的和愿望,肯定不会有人有意识地利用政府权力来阻挠个人此种行动。
这样,我们已经将一种个人在其中自由决定生产活动的永久性法律体制与由中央当局管理经济活动的体制作了区分,这种区别实际上是法治国家和专制政府之间的更具普遍性的区别的一种具体表现。在第一种情况下,政府的行动只限于决定那些现有资源得以使用的条件,至于使用这些资源出于何种目的,则由个人去决定。在第二种情况下,政府管理生产资料以用于一定的目的。第一种类型的规则可以预先制定,具有形式规则的外部特征,不针对特定的人的愿望和需要。它们仅被用来充当人们追求各种个人目标的工具。它们的目的是(或应当是)针对长远的时间,以致不可能知道它们对于某些人是否比对于其他的人更有帮助。几乎可以把它们说成是一种生产的工具,用来帮助人们预测他们必须与之协作的另一些人的行为,而不是致力于满足特定的人的需要。
集体主义类型的经济计划必定与法治背道而驰。计划当局不能事先用普遍的形式规则来约束自己以防专断。当人民的实际需要出现时,计划当局必须预为准备,然后必须在这些需要之间进行有意识的选择。计划当局必须经常地决定那些仅仅根据形式规则无法得到答案的问题,而在做出这些决定时,必须将不同的人们的需要区分出尊卑轻重。当政府要决定饲养多少头猪,运营多少公共汽车,经营哪些煤矿或按什么价格出售鞋子时,这些决定不可能从形式规则中推论出来,或者事先做出长期的规定。他们不得不取决于当时的环境,并且在做出这些决定时,常常必须对各种人和各个集团的利害逐个地予以比较权衡。最终必得由某个人的观点来决定哪些人的利益比较重要;这些观点也就必定成为那个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即政府的强制工具强加于人民的一种新的等级差别。
(节选自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毅明等译,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用遵循法治原则这个标准,能最清晰地将一个自由国家和一个在专制政府统治下的国家区分开来。
B.法治政府应当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法律约束,执法部门在执法时的自由裁量权应当被压缩到最低限度。
C.法治国家里个人的生产活动是自由的,政府不会去干涉个人出于何种目的使用现有资源,它只限于决定那些现有资源得以使用的条件。
D.法治政府管理生产资料出于一定的目的,当人民的实际需要出现时,当局必须提前准备,然后在这些需要之间进行有意识的选择。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在自由国家里,个人能够十分肯定地预见政府在某一具体情况中将会如何行使权力,并以此作为依据来计划自己的个人事务。
B.在自由国家里,政府运用权力来破坏个人努力的行动被有效遏制,在法律框架内没有任何人能有意识地利用政府权力来阻挠个人行为。
C.在专制国家里,有很多问题仅仅根据法律是无法获得解决的,这时就往往要当局根据当时的环境临时做出主观裁决。
D.在专制国家里,人们的需要必定经常会被人为地区分出尊卑轻重,然后政府依主观判定哪些人的利益比较重要,从而形成新的等级差别。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法治最理想的状态是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先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但现实中永远也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
B.在法治之下,个人的生产活动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限制,但是这种限制是来自法律而非来自当局,并且这种限制就是为了捍卫人的自由。
C.由中央当局管理经济的计划经济模式,也会考虑人民的实际需要,但是无法防止专断的行为,总是得依靠个人的权威进行管理。
D.法律都是预先制定的,具有形式规则的外部特征,不针对特定人的愿望和需要,仅仅作为工具来帮助人们追求各种个人目标。
 
二、古代诗文阅读(36分)
(一)文言文阅读(19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题。
窦轨,性刚果有威,大业中,为资阳郡东曹掾,去官归。高祖起兵,轨募众千余人迎谒长春宫。帝大悦,赐良马十匹,使略地渭南,下永丰仓,收兵五千,从平京师。稽胡贼五万掠宜春,诏轨讨之。次黄钦山,遇贼乘高丛射,众为却。轨斩部将十四人,更拔其次代之,身拥数百骑殿,令曰:“闻鼓不进者斩。”既鼓,士争赴贼,贼不胜,大破之,斩首千级。赤排羌与薛举叛将钟俱仇寇汉中,拜秦州总管,讨贼连战有功,余党悉降。迁益州道行台左仆射。党项引吐谷浑寇松州,诏轨与扶州刺史蒋善合援之。善合先期至,败之钳州。轨进军临洮,走其众。度羌必为患,始屯田松州。诏率所部兵从秦王讨王世充。明年,迁蜀。轨既贵,益严酷,然能自勤苦,每出师临敌,身未尝解甲,其下有不用命即诛,至小过亦鞭棰流血,人见者皆股栗,由是蜀盗悉平。初,以其甥为腹心,尝夜出,呼不时至,斩之。又戒家奴毋出外,忽遣奴取浆公厨,既而悔焉,曰:“要当借汝头以明法。”命斩奴,奴称冤,监刑者疑不时决,轨并斩之。后入朝,赐坐御榻,容不肃,又坐对诏,帝怒曰:“公入蜀,车骑、骠骑从者二十人,公斩诛略尽,我陇种车骑,尚不足给公。”因系诏狱。俄释之,还镇益州。轨与行台尚书韦云起、郭行方素不协,及隐太子①诛,诏至,轨内诏怀中,云起问诏安在,轨不肯示,因执杀之。行方惧,奔京师,得免。是岁,行台废,授益州都督,加食邑户六百。贞观元年,召授右卫大将军,出为洛州都督。周洛间,因隋乱,人不土著,轨下令诸县,有游手末作者按之,由是威信大行,民皆趋本。卒,赠并州都督。                    (选自《新唐书·窦轨列传》,有删节)
【注】①隐太子:李建成,唐高祖李渊长子。
4.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次黄钦山              次:驻扎
B.更拔其次代之          拔:提拔
C.呼不时至              不时:不及时
D.人不土著              土著:本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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