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衡水中学二调语文试题答案(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21 11:35:45 整理:一品高考网

青霞先生文集序
 2014河北衡水中学二调语文试题答案3
君故以直谏为重于时,而其所著为诗歌文章,又多所讥刺,稍稍传播,上下震恐。始出死力相煽构,而君之祸作矣。君既没,而中朝之士虽不敢讼其事,而一时阃寄所相与谗君者,寻且坐罪罢去。又未几,故宰执之仇君者亦报罢。而君之故人俞君,于是裒辑其生平所著若干卷,刻而传之。而其子襄,来请予序之首简。
茅子受读而题之曰:若君者,非古之志士之遗乎哉?孔子删《诗》,自《小弁》之怨亲,《巷伯》之刺谗而下,其间忠臣、寡妇、幽人、怼士之什,并列之为“风”,疏之为“雅”,不可胜数。岂皆古之中声也哉?然孔子不遽遗之者,特悯其人,矜其志。犹曰“发乎情,止乎礼义”,“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为戒”焉耳。予尝按次春秋以来,屈原之《骚》疑于怨,伍胥之谏疑于胁,贾谊之《疏》疑于激,叔夜之诗疑于愤,刘之对疑于亢。然推孔子删《诗》之旨而裒次之,当亦未必无录之者。君既没,而海内之荐绅大夫,至今言及君,无不酸鼻而流涕。呜呼!集中所载《鸣剑》、《筹边》诸什,试令后之人读之,其足以寒贼臣之胆,而跃塞垣战士之马,而作之忾也,固矣!他日国家采风者之使出而览观焉,其能遗之也乎?予谨识之。
至于文词之工不工,及当古作者之旨与否,非所以论君之大者也,予故不著。嘉靖癸亥孟春望日归安茅坤拜手序。
[注]①经历:掌管文牍的小官。宰执:指严嵩。 ②阃寄:指边境将领。
7.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由锦衣经历上书诋宰执      诋.诋毁
    B.特薄其谴,徙之塞上        薄:减轻
    C.以恣敌之出没              恣:放纵,任凭
    D.其能遗之也乎?予谨识之    遗:遗漏
8. 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属于反映沈君诗文内容的一项是(    )
    ①君之直谏之名满天下                 ②愤疆埸之日弛
    ③痛诸将士日菅刈我人民以蒙国家       ④即集中所载诸什是也
    ⑤其所著为诗歌文章,又多所讥刺       ⑥而作之忾也,固矣
A.①②⑤          B.①④⑥         C.②③⑤       D.③④⑥
9.下列对这篇文章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交代了沈君与“宰执”之间势不两立的关系,接下来不直接写沈君与“宰执”的正面冲突,而是将笔墨转到写塞外,集中抒发沈君无辜陷罪流放的悲愤。
    B.文章揭露了当时官员玩忽职守、边塞军备松弛、将士畏敌渎职甚至残害百姓以冒功的种种现象,从而揭示出沈君文章广阔的社会背景和反映现实、揭露现实的积极意义。
    C.文章全篇行文跌宕,寄慨深沉,既突出了沈君的忠烈刚直,也突出了沈君诗文的战斗精神和重要价值,洋溢着对沈君人格的高度敬仰之情。
    D.本文是为沈君的文集而作,却从沈君其人写起,表现其“古之志士之遗”的风范,突破了一般序文拘于篇章结构、遣词造句、艺术特点等评介的窠臼,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二、论述类文本阅读  请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0-12题。(共6分)
                            古代的“城管”
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中国至少在夏商周时期就有城市了。但和现代功能较为接近的城市,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如齐国的首都临淄。据《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有7万户。仅以现代一户3口的最低标准来算,总人口也达到了21万户。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有的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和社会治安的义务,兼有现代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职能,是真正的“综合执法”,权力也比现代城管大。
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古代早期城管常由士兵充当。在北宋的都城东京开封,朝廷便设有相当于现代街道城管队的“街道司”,并相应成立了由500名兵士组成的执法队伍,以保持开封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代的北京,由相当于今北京卫戍区或武装警察部队的“五城兵马司”来承担现代城管局的大部分职能。清代的北京,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主要负责外城的街道管理、民房修建等,破坏公用设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为,都是督理街道衙门的执法对象。到了晚清,西方的一套城管制度被引入中国,由警察承担起了现代城管的工作。
在古代,现代城管的两大难题—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同样十分突出,且历代不绝。古代城管也为此伤透脑筋。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不少商户为了扩大经营面积,非要在门面(正铺)外多占一块(偏铺)。在李显(唐中宗)当皇帝时的景龙年间,朝廷不得不以敕令的形式,发布了一则当时的最高“城管通知”:两京市场上各行业,凡自有正铺者,不得在铺前再建造偏铺。宋代称占道经营为“侵街”,为了防止侵街行为的发生,宋代城管想出了一个法子,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出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一样,一旦超出就要被制止,当时的“城管队”会经常检查是否有人侵街。到明清,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违建更突出。
《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米5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得恢复原状。《宋刑统》也有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宋仁宗在搞城管方面颇有创意,他在要求开封府官员强拆违章的同时,特别指示相当于现代司法机关法院的左、右军巡院,配合“开封城管”行动,“惩治侵街者”。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撒泡尿也要遭受这么大的罪,这样的城管手段不可谓不狠!
10、下列有关古代“城管”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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