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招简章

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16-04-07 16:02:12 整理:一品高考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招简章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精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学校安排105名高校专项计划,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全国实施区域招生,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理工类考生;
  2.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的县(含县级市)以下普通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3.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5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须选报5个不同专业(类)。
  2.邮寄纸质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并通过邮政EMS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材料”。
  (1)《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打印,中学盖章,考生本人签字);
  (2)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志向、学习情况、认知体会、个人特长、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
  (3)2013年至2016年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中学提供并加盖公章);
  (4)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当地公安部门盖章),以及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考生在高中阶段如果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项,可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与上述材料一并邮寄给我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2016年5月,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报名考生户籍和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初审合格考生经我校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2016年我校相关考核。2016年6月3日左右,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或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2.考核
  时间:2016年6月12日。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公布的具体报到、考核时间和地点安排。

  3.入选资格确定
  学校按考生笔试成绩分省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审定后,入选考生在学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应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确定招生入选资格时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并服从专业调剂,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
  2.获得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学校予以录取。
  3.专业安排: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的模拟投档线,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模拟投档线,但达到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三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模拟投档线下21-3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四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模拟投档线下31-5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五专业(类)志愿。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六、组织和监督机制
  1.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获得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于6月30日前登陆学校特殊类型报名系统,将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等信息反馈给学校招生办公室。
  3.我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初审合格且来校参加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持有关证明向我校申请资助,学校视情况给予考生一定经济补助。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5.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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