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201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2)

来源:安徽科技学院 发布时间:2015-02-11 整理:一品高考网


4.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安徽科技学院。
5.查分
考生可于3月22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知识部分考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于3月23日18时前传真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十、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3月25日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原则:技能测试合格, 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3.符合技能免测、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安徽科技学院2015年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我校审核。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于3月7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4.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将于8月初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照顾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4.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5分。
   5.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5分。
6.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获得多项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加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现场报名确认时,交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十二、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三、管理与就业
    2015年对口招收的本科新生,不再实行预科一年。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四、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其中农艺教育、动物科学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财务会计教育、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住宿费均为8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五、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六、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
邮政邮编:233100
联系电话:0550-6732041
传    真:0550-6732041,6733934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本文标签:安徽科技学院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6 - 2011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