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工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3)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4-03-17 整理:一品高考网
1 | 2014年4月6----8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2 | 2014年4月9日 | 学生到学校报名,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
3 |
2014年4月12日上午9:30—12:00 下午1:30—3:30 |
初试(文化课考试) 复试(综合素质考试) |
4 | 2014年4月16日前 | 上报预录取信息及拟录取方案、计划执行情况,市招办审核。 |
5 | 2014年4月22日 |
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发放录取通知书 |
6 | 2014年4月29日(周二) | 新生报到 |
第十四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对考生体检有要求,色盲及色弱的考生慎报。
第十五条通知书寄发:首钢工学院经北京市高招办同意网上录取结束后,4月22日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我院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4年首钢工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培养依据: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首钢工学院学生管理细则》、《首钢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首钢工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证书颁发方法: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首钢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 附则
第二十一条章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自主招生)。
第二十二条 章程执行时间: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首钢工学院有关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归首钢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 邮编:100144
咨询电话:010—59805806 59805809 59805808
传 真:010---598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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