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4-03-1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南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北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机电工程学院)
    三、办学性质
    国家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符合高考报名体检要求;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报考条件的非京籍考生,并已参加2014年北京市高考报名及北京籍退役士兵。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考生综合成绩评价: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分为高中阶段文化知识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和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分专业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奖励加分
    (三) 免试及优惠政策:
    1、免试政策
    ① 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政府奖学金的考生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② 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市级以上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凭获奖证书免试进入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
    ③ 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资格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
    ④ 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立功奖励者,可凭相关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⑤ 获得个人项目二级以上运动员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注意:申请免试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及各专业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
    ① 获得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凭证书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
    ② 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在B级以上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
    3、免面试政策:
    ① 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者,可免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算。
    ② 取得北京市美术统测合格证书报考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可免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算。
    4、奖励加分政策:
    ① 普通退役士兵报考学院,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
    ② 获得个人项目三级以上运动员、或获得集体项目二级以上运动员者,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
    ③音乐、舞蹈、乐器类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
    ④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已获得免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⑤对农业户口的考生采取倾斜政策,加20 分计入总成绩。
    ⑥ 25周岁(198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考生,加20 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奖励加分优惠政策除5、6外其它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最高一项。
    (四)考生可选报1—2个专业并可服从调剂。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择优顺序录取。当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10%时,顺序调剂第二志愿考生,总分降低20分后,与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一同排序,按计划择优录取。经二志愿调剂后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按分数调剂录取无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
    (五) 当某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适当减少该专业计划。减少的计划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按分数顺序录取。
    (六) 录取过程中不单独为农业户口考生划定录取分数线,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七) 录取时执行北京市高考体检统一标准。体检结果有限报说明的考生请注意查询不宜报考专业。体检信息不准确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八)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各类普通高考;已交纳的6月份高考报名考试费用,将在考试院退还后返回考生本人。
    (九)除都市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其他专业新生上课地点均为南校区。会计(税务会计方向)、金融保险、电子商务、法律文秘、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生2—3年级上课地点在北校区。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学校招生部门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三)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并进行公示。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0358899—512,
    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凡在学院就读的学生,学院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生学费减免、特困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津贴及每月人均享受116元助学金等。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对在校生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生活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
    学费:6000元/学年。涉农专业(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方向)、兽医医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都市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免收学费。
    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
    咨询电话: 400 0044 987、400 0022 987
               80358899-727、726、725、728、825
               82595061 82595042  82595116
    机电工程学院咨询电话:52781203  52781207
    (以上为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如咨询专业问题可在校园网查询系部或分院电话后拨打)
    本章程由本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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