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4-03-1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高考报名体检要求;
    4、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报考条件的非京籍考生);
    5、已取得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
    二、 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本人须在学院校园网站(www.bvca.edu.cn)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于3月22 日(8:30—16:30)携带以下材料到学院南校区(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报名表:考生需在3月15日早9:00—19日24:00之间登录学院校园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专业,如同意进行专业调剂可选择服从调剂。确认后打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2、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不剪裁);中职毕业生须提供考试成绩登记表、评语表(或学生学籍卡片,正反面)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不剪裁)。以上材料复印件上必须有档案所在单位红色印章,否则不予认定。
    3、如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必须为原件,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不剪裁),如无原件不予认可。获得本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但尚未取得荣誉证书的考生须携带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的,有负责人手书签字盖章的证明,报名时交学院留存。北京籍退役士兵需提交北京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00元。
    5、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原件不收)。
    三、 考试安排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招生专业专家、专业教师组成的命题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考试与成绩评判工作。
    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分为高中阶段文化知识测试(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两部分。
    文化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9:30,考试内容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大纲为基础。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潜质和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考试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分为上、下午两个阶段。免笔试考生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30,其余考生面试开始时间为下午13:00。考试时间为平均每生15分钟,满分150分。所有考生只参加第一专业的面试。
    上述考试地点均为学院南校区。
    申请免试的考生请于3月22日(星期六)报名确认时提供书面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核,23—26日学院进行资格复核,27日公布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9日(星期六)10:00——14:00到校签字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9日(星期六)早9:0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换)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四、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结果经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一)综合成绩评定标准:
    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奖励加分
    (二)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2、分专业,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择优顺序录取。
    3、当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10%时,顺序调剂第二志愿考生,总分降低20分后,与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一同排序,按计划择优录取。
    4、经二志愿调剂后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按分数调剂录取无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
    (三)各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当某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适当减少该专业计划。减少的计划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大幅度高于计划数的专业。
    (五)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各类普通高考。
    (六)免试及优惠、加分政策
    1、免试政策:
    ① 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政府奖学金的考生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② 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市级以上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凭获奖证书免试进入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
    ③ 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资格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
    ④ 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以上立功奖励者,可凭相关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⑤ 获得个人项目二级以上运动员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申请免试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及各专业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
    ① 获得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凭证书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算。
    ② 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在B级以上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算。
    3、免面试政策:
    ① 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者,可免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算。考生需提供中考录取备案表或所学专业学籍证明。
    ② 取得北京市美术统测合格证书报考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可免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算。
    4、奖励加分政策:
    ① 普通退役士兵报考学院,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
    ② 获得个人项目三级以上运动员、或获得集体项目二级以上运动员者,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
    ③ 音乐、舞蹈、乐器类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
    ④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已获得免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⑤ 对农业户口的考生采取倾斜政策,加20 分计入总成绩。
    ⑥ 25周岁(198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考生,加20 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奖励加分优惠政策除5、6外其它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最高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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