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分办法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4-04-02 整理:一品高考网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分办法

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㈠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㈡特长成绩
特长加分项目共7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1.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2.获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中职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3.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中职阶段获得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若获得初级+中级或高级的,以最高级别项分值再加5分计。本项满分50分。
4.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获体育比赛个人或团体奖。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最高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级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6.获文艺比赛个人奖。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一等奖计25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5分,市级最高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一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45分,三等奖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省级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获运动员称号。中职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㈢附加分
本项不累计,满分20分。
1.少数民族:加20分。
2.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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