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27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单独招生工作,积极推进高职教育招生多元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高考”精神和严格规范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处理考试及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宣传工作,考生资格审查,单招方案和章程制定,计划编制报送,考场编排、准考证的打印发放,各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登统、数据汇总、处理、录取、备案,与省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
(2)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布置、考生考试、试卷评阅。
(4)综合素质测试组
主要职责:负责各单招专业综合测试。
(5)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接待工作,水、电、车及医护保障等。
(7)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及试卷的保卫工作。
(8)网络信息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前、考试后的信息发布工作。
三、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四、招生专业、计划
    详见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填报志愿
2015年4月10日10:00时至14日10: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志愿填报
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时间 科目
2015年4月25日9:00-11:30 文化考试
2015年4月25日14:00至26日18:00 综合素质测试
 
    2015年4月24日到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交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4月29日考生可登录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zvtc.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可查询成绩。
5月2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持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书面申请进行试卷复核。
七、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河北省高职院校单招联盟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文化考试命题范围:文化基础知识、人文素养、职业生涯认知三个方面,总分300分。文化基础主要考核生活数学常识、应用数学、趣味数学等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素养考核人文社会知识、中学语文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能力;职业生涯认知考核学生对人生理想、职业选择、个人发展的认识。
综合素质测试范围: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辩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五个模块,总分200分。
2、考试组织:制定《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制定《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3.评卷、登统: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八、录取
按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文化基础知识、人文素养、职业生涯认知依次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上报省考试院请示处理。二志愿录取时我院认同其他院校单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以考试院备案为准。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考生可登录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zvtc.cn)查询录取结果,5月8日可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5月12日可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九、毕业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统一办理。
十、督导检查
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检查。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61001                                   
联系电话/传真:0317-2050897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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