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4-03-16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试成绩,由学院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理论成绩达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备案时间在2014年5月1日后高考前,录取结果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同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七、毕业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以及省人事厅颁发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
八、奖励措施
根据国家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对家庭困难者提供国家助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校区:定州市刀枪街3号
北校区:定州市北门街
联系部门:冀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12—2581605 2587705
邮政编码: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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